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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 采取八项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
2005-11-18 11:59  文章来源:昌吉州招商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发改委 采取八项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

日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司长王远枝在“首届东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投资与交流研讨会”上,关于政府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时说,国家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,具体政策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八个方面:
1、财政支持。中央财政预算设立中小企业科目,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。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。国家已经设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。
2、金融支持。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信贷政策指导,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。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,鼓励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,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。国家采取措施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。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,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,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。
3、创业扶持。在有关税收政策上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。对于符合条件的,一定期限内减征、免征所得税,实行税收优惠。为创业人员提供工商、财税、融资、劳动用工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。
4、鼓励中小企业根据国家利用外资政策。引进国外资金、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,创办中外合资经营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。
5、技术创新支持。鼓励中小企业按照市场要求开发新产品,采用先进的技术、生产工艺和设备,提高产品质量,实现技术进步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及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,可以享受贷款贴息政策。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专院校、研究机构开展技术合作、开发与交流,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,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。
6、市场开拓的支持。鼓励和支持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立原材料供应、生产、销售等方面的协作关系。政府采购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。促进中小企业产品出口,推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。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,参与国际贸易,开拓国际市场。
7、社会服务。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。鼓励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、企业诊断、信息咨询、市场营销、投资融资、贷款担保、产权交易、技术支持、人才引进、人员培训、对外合作、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服务。
8、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。国家维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合法投资,及因投资取得的合法权益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财产及其合法权益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问反法律、法规向中小企业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。中小企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有权拒绝和有权举报、控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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